老板以押金为名克扣劳务费,如何讨回劳务费?

经济纠纷 湖北-荆门 2023-09-02
以下是事实部分 今年5月底甲经人介绍为老板驾驶货车,工资计算模式为底薪+20%运输费,后老板以甲凌晨未及时回复老板信息导致别人取消运单、休息时间打游戏为由克扣将近3000元。老板要求甲24小时待命,即使是午夜有运单也要随时出发。7月中旬,老板拿来劳务合同,为期一年,押金6000,从6月1日开始计算,提前辞职押金不退;货车出事故一切由甲自行负责,劳务费每月固定6000。甲未签,7月底辞职,老板结算工资时扣下6000元说是押金不给。 现甲欲讨回6000元,问题如下 1.甲作为进城务工的农民是否可以通过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讨回工资? 2.若甲起诉,要求支付60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是否可以以4倍LPR为准? 3.甲解除事实上的劳务合同的理由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吗? 4.老板声称甲未提前一定时间通知辞职,造成货车闲置,带来的损失甲要赔偿。甲该如何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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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是个人老板还是有公司或者是个人工商户?如果是个人老板双方之间属于事实劳务关系,在甲未同意6000元押金的情况下擅自扣留工资为押金不退还的可以要求支付非法占有期间的利息损失,但只能按银行贷款利率主张,无法要求4倍LPR。如果是公司或者是个人工商户的老板,双方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单位扣留工资也是不合法的,可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务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劳动者都可以提出离职,不需要找”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理由。老板如果认为甲未提前通知离职带来损失的需要证明有损失以及损失多少。
2023-09-02 08: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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