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造成三级工伤,单位该赔多钱?

劳动工伤 山西-大同 2022-10-21
父亲,1951年生,系大同市矿区大北沟煤业一名合同工,1983年经矿区劳动局招工至现在的大北沟煤业,连续从事井下瓦斯员18年,1999年咳嗽,2001年左右呼吸困难,开始不断自费买药看病,2002年左右离矿,经过多年申诉,终于在2013年获得工伤认定书,三级伤残鉴定(二期矽肺),但煤矿久拖不予解决,我一直为父亲之事信访十多年,至到2021年和对方沟通过一次,对方只愿出几万块草草了事,打发走人!因和国家政策规定的金额差距太大,不同意解决。至今仍在信访上访解决!麻烦问一下律师父亲的三级工伤都有哪些赔偿。具体金额可以说一下吗?比如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些 说明一下,在矿的18年,父亲当时以合同工身份被招进去的,单位一直没有给办退休。父亲已于2014年4月去世,母亲1961年生,今年61周岁!
有类似法律问题?点击立即获取律师更精准解答
立即提问
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22-10-21 08:36:59
相关法律问答
更多>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刚刚手机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刚刚手机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 400-618-8116
法妞问答 -- 3分钟100%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经碰到底线
问题还没解决,可以咨询律师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