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疫情相关 >> 劳动者被隔离,无法工作的,单位该如何发放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这里的被隔离人员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
这里的隔离期间是指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包括单位自行要求或劳动者自主决定的隔离,也不包括返乡过年非因法定隔离、医学观察而实施的隔离。
这里的工作报酬就是劳动报酬(含工资和福利),是指被隔离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即视同劳动者的正常出勤,不得以缺勤为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福利。需要注意的是,奖金或绩效如果需要依考核结论确定,则应当遵照单位的考核制度执行。
非法定的隔离期,需要根据单位安排隔离的方式确定隔离期间性质,并根据性质确定工资计发标准。
【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各地政策有所差异,其他地区有关规定、理解、认识或司法实践中的有关做法,与本解答内容不一致的,遵照当地规定执行。
当前,疫情仍在不断发展变化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文件亦在不断更新、完善中,如后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发生变化或与本解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新的规定和有关立法、司法、行政部门的最新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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