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虽然小华已年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房产也是其自愿卖掉的。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51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小华仅是一个高中生,社会经验非常有限,对房屋的价值,以及房屋买卖的程序和风险缺乏基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而小伍是一个有经验的二手房中介,他却利用小华对房价的无知,诱导其以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他,明显不公平,因此小华有权利申请撤销该合同。
2023-08-11 15: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