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你可以依据上述规定收集证据,借条、照片、录音录像、转账记录、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只有借条的照片,照片可以作为证据,但是因为照片可以复制,如果作为证据,需要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2023-08-10 08: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