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去影楼拍写真,发现自己的照片被当做了宣传照,侵犯肖像权吗
很多人喜欢在重要的年龄或者时间去拍一套照片,通过照片留住最美好的时光,但是有些照相馆为了自身的利益,未经允许,将顾客的照片当做宣传照,这种行为侵犯肖像权吗?
网友咨询:
去影楼拍写真,发现自己的照片被当做了宣传照,侵犯肖像权吗?
律师解答:
1、当发现未经自己的允许,影楼擅自将自己的写真拿去做宣传时,影楼没有权力上传顾客的照片做宣传,影楼私自将顾客照片用作商业用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照片的肖像权人可以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起诉,要求影楼赔偿、停止使用照片。
2、如果影楼想要使用肖像,跟顾客签订肖像使用协议,也要注意协议中照片使用的范围、时间,还有对应的报酬等内容,肖像在许可范围外被使用,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律师补充:
这五种合理实施行为分别是: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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