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托人找工作,后悔了能把钱要回吗?

经济纠纷 江苏-南京 2023-08-01
江苏男子王某花费8万元请朋友周某帮自己的女儿找工作。因不放心,王某要求周某出具一张借条。女儿成功入职后,王某又找到周某,想让其帮忙调整工作岗位,但没能得到解决,于是提出让周某归还8万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王某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花钱托人找工作,后悔了能把钱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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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8条规定,这种托关系、找熟人的民事行为,违背了法律规定,违背了公序良俗,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委托的事办成了,委托人获得了不法利益,如果办不成,法院又判令委托人退还费用,委托人也没有损失,这就是变相促长了社会的不正之风。法院之所以驳回王先生要求周某还钱的诉求,是因为他们之间委托国企入职的状态,实际上是基于一个不法的原因,并不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更要引导人们通过正当渠道,谋取合法利益,而不是相反。
2023-08-01 15: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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