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主张不当得利吗?

综合 浙江-台州 2023-07-29
2017年朋友介绍我入股甲即将代理的公司。代理费实际上是三十万,甲却对我说是五十万。我欲认购十分之一股份。于是银行转账五万给了甲。(公司成立前我有参与了一些筹备)2021年我发现我并没有被登记为股东。我与甲之间没有任何协议。我能已不当得利起诉甲要求甲返还我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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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如果甲不认可您的入股行为,也不同意退钱,在你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如果您有相关证据证明您们之间的约定 ,且您并没有成为股东,可以要求甲退还您的股金,上述意见供您参考。
2023-07-29 08: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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