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另《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因此,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罚款,要求劳动者支付一万元罚款没有法律依据,同时根据您的陈述该免费版餐用人单位规定不准带回家,即使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按照带回家餐费赔偿即可,不能要求罚款一万元,建议协商处理,不能协商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023-06-27 08: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