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嫖娼”也按嫖娼处罚!法院宣判来了!

刑事辩护 安徽-合肥 2023-03-22
王某晚上约朋友一起去“耍”,随后通过微信联系了一个中介,中介告诉他价格一晚400元起,随后给他发了宾馆地址。王某和朋友满心欢喜前往,岂料,还没进入房间就被蹲守的民警查获,事后,王某被以嫖娼为由行政拘留5天。王某不服申请复议,失败后又起诉,结果仍以失败告终。
根据公安部批复规定,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本案中,王某与朋友预谋嫖娼后,微信联系中介,询问嫖娼地点及价格,到达嫖娼地点,说明双方已就嫖娼价格达成一致。王某与朋友按照中介的安排等待嫖娼,其客观上已着手实施了嫖娼行为,仅因公安机关的介入而未实施完毕,因此,其是否在房间内及是否主动进入房间并不影响嫖娼行为的认定。法院最终驳回了王某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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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嫖娼不但是一种违背道德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最轻也要处5日拘留。如果嫖娼当场被抓,恐怕张某也没什么可说的。这个案件的特殊在于,张某刚想进门就被抓了,所以也让张某有了辩解的机会。公安部早就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里进行过明确: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对前一种行为,应当从轻处罚。张某在微信联系中介,询问嫖娼地点及价格,到达嫖娼地点,说明双方已就嫖娼价格达成一致,三人按照中介的安排等待嫖娼,其客观上已着手实施了嫖娼行为,只是因为警方的介入而未实施完毕,所以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2023-03-22 17: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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