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罪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金。 用人单位以微信发放工资要看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的才属于偷税漏税行为,算不算不是看工资发放的形式,而是企业是否有实际缴税。工资原则上应该通过银行账户发放,如果是通过微信发工资,企业只要有实际缴税则不存在逃税的情况。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进行调查。
2023-02-24 08: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