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该营运车辆存在途中甩客、擅自加价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客运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坑骗旅客、非法拒载、站外揽客、途中甩客、擅自加价、恶意压价、堵站罢运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所以给予涉事司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是合理合法的。在此也警示各旅游地区,一定要加大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道路运输行业各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行为,绝不姑息。
2023-01-30 17: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