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男子因母亲劝说妻子不离婚未果殴打母亲
上海男子冯某要求母亲陈某和他同去劝妻子不离婚,沟通未果后便与母亲发生争执,此时与陈某同住的女儿闻声赶来,冯某殴打妹妹时将母亲又一次带倒在地。经鉴定,陈某因冯某的行为构成轻伤一级;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本案中,冯某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本案中,由于冯某归案后认罪认罚,并且受害人陈某谅解了冯某出具了谅解书,这按照《刑法》规定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所以最终冯某仅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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