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资金,9人妨害信用卡管理获刑
刑事辩护
吉林-长春
2023-01-12
全某、王某、龙某、李某组织钱某等5人将收集的银行卡信息挂在某App群内,为他人资金转移提供帮助。该团伙利用涉案银行卡支付结算的资金银行交易流水金额共计8653万余元,获利最高达10万余元。最终9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择一重罪即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9人均判刑处罚。
本案中,全某、王某、龙某、李某组织钱某等5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同时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牵连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择一重罪即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罚,认定9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根据9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到案后认罪认罚、退缴赃款等情节,最终判处9人二年至二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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