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表述,如果两处宅基地都是您爷爷的名字,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属于您爷爷的财产的可能性较大,一般情况下该两处房产属于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他俩应该是一人一半,您爷爷去世时,没有留遗嘱的情况下,您奶奶和您父亲的兄弟姐妹平均分得属于您爷爷的那一半财产。同时,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您父亲对您爷爷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适当的多分,但具体多分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至于您奶奶的遗嘱则是按照您奶奶自己的意愿表达清楚即可,建议你们在必要时,可以带着奶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以免后顾之忧。
2022-12-19 08: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