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划伤路边多辆汽车,如此行为谁负责?

损害赔偿 广东-广州 2022-11-26
近日,江苏无锡,一名熊孩子用手中的玩具划伤了路边多辆汽车。据监控显示,该男孩手拿玩具挨着划路边的汽车,被划伤的车共有16辆,车主找到孩子的奶奶,孩子是奶奶带的,她坚称没钱赔。这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责任应该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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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奶奶的一句“没钱赔”也无法免除其相应责任,如此态度也不会给孩子的健康成长有良好影响。

监护人的权利义务是怎样?

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照护被监护人,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有监护人在一定期限内因故无法行使监护权的,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022-11-26 18: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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