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审被告人马某的一系列行为表现出明显希望婴儿死亡的主观故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犯罪未遂。且被告人马某在一审宣判后认罪悔罪态度差,始终拒绝抚养被害人(被弃男婴)。故作出二审改判,依法撤销对原审被告人马某的缓刑,决定对其进行收监执行。
那么父母遗弃婴儿构成什么罪名?一般来说,构成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出生不久嗷嗷待哺的小婴儿无疑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监护人扶养的对象。遗弃者因无力扶养婴儿,将婴儿放置在医院、福利院等机构门口,或者放在容易被人发现,希望他人对婴儿进行救助扶养的,构成遗弃罪。但是,根据遗弃者的主观表现和客观结果不同,遗弃婴儿并非一定构成遗弃罪,还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2023-04-01 17: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