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女儿月薪近万仍啃老应该跟她断绝关系吗
如果说是啃老,弟弟啃老的程度比姐姐厉害得多。父母给弟弟一套全款的房子,还另有婚房结婚;而姐姐只是住在家里,就被弟弟赶走。到头来,啃去父母百万房款的弟弟有主动权,把承担“啃老”的名声的姐姐赶出去。
另一方面,在无奈之下做出这种选择的姐姐,为了争一口气,也弄得自己挺没自尊的。收入尚可,生活并非不能自立,却十几年陷入这种家庭事务的纷争之中。最后还得父母对簿公堂,出钱把她赶出去。父母确实做得不对,但她不懂得及时止损,增加许多无谓的烦恼,也是情商太低。
首先作为成年人不管男女应该自食其立不能坐享其成,有一时困难依靠下父母不能长时间这样!女儿明明知道父母疼爱弟弟多一些为什么还要啃老和父母弟弟住在一起。既然作为大姐就应该起带头作用努力工作孝敬老人,父母纵然有错也不该苛求他们什么,看不惯就分开住同在一起怎么可能没有矛盾吗?父母还健在就矛盾重重,每个家庭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关上门自己解决,闹成这样双亲不难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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