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复婚后又离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第一次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参与分割吗?
网友咨询:
弟弟和弟媳离婚时,两人协议约定弟弟净身出户,所有财产包括房子、存款,全都给弟媳。两人之后又复婚,现在两人感情还是不好,可能还是要离婚,那么弟弟能分到第一次离婚时、给弟媳的那部分财产吗?
·张涛律师: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你弟弟与你弟媳在第一次离婚,应该是在民政局,以离婚协议的形式约定所有的财产归女方所有,并且办理相关的手续,因此就生效了,所以原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就转化为你弟媳的个人财产了;之后再结婚,你弟弟如果跟你弟媳再离婚,那么之前的财产还是你弟媳个人的,跟你弟弟是没有关系的;除非你弟弟跟弟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财产协议,再约定财产归两个所有,否则你弟弟这次离婚无法要求分割对方的个人财产。
·吕璐律师:
第一次离婚的时候,已经进行分割过的财产,应该是归女方个人所有;再复婚也算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无法要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复婚后,房产有所增值或者其他财产带来收益的,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去分割的。
·王小田律师:
您好,您提到的问题当中,关于第一次离婚时的财产,在第一次离婚结束时,就已经等同于你弟媳的个人财产了,因此在第二次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已经不能够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了。
·李亚娟律师:
从你的问题来看,看不出当时第一次离婚时,房屋是否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房子现在具体是在谁的名下,如果说当时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是房子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房子是可以要求再次分割的权利,至于存款,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该存款是存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童佳律师:
您好,第一次离婚时对财产分割已经做出明确约定了,后来两人复婚,复婚只是对婚姻关系的恢复,但是对财产分割那部分就已经失效了,并不能说因为恢复了婚姻关系,财产分割的约定就会失效,并没有失效,因为第一次离婚财产分割的作为现在的财产所有权归属,如果说想推翻,是推翻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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