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遗产如何继承与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之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若三儿子在老人去世后,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其应该继承的房产部分有三儿子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网友认为:
老人有三个儿子,留有一房产,如果老人有遗嘱,则遵循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则为法定继承。遵循法定继承,该房产为三个儿子所共同共有,平均得到相应份额。
小儿子再婚,和妻子以及继子生活在一起,之后小儿子去世,其遗产应归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他的妻子,则继子需要看情况而定,如果继子是未成年,且一直生活在一起,之间产生了抚养关系,则继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实践中,如果继承人未对房产继承方式协商达成一致,则只能先确定各继承人所占房屋份额,对房屋进行按份共有;确定各自份额后,如若三分之二以上所有权人需要处分该房屋,则可另行主张。最后,因三儿子去世时已经再婚,若三儿子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其妻子应该为其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其继子若在其再婚时未成年,双方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其继子也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其兄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