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婚内财产协议》可撤销吗?
网友认为: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还有的提问,如果婚姻协议约定,夫妻双方各自取得收入,一半为共同财产,一半为个人财产的,其中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用个人收入独自还贷购买房产,产证署名一人,但出于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合同是两个共同签字的,房产归属会有争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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