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书写借条时,应注意的问题都有什么?
1.文书名称。书写文书的名称必须是“借条”,不能写“欠条”。借条的双方之间是借贷法律关系,欠条的双方之间可能是合同法律关系或其他债权法律关系,不能混用。
2.借贷主体名称。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等均要写清楚姓名、电话、地址、身份证号码,能明确地对应到人。
3.出借资金方式。一般书写今借到xxx人民币xxx元(银行转账),出借一般要使用银行转账方式,从出借人名下的账户转账至借款人名下的账户;如通过委托转账或者委托收款,则要注意出具证明文件证明代付或代收的委托关系。如果是小额现金,则书写今借到xxx现金人民币xxx元。
4.明确借款期限。如约定借款期限3个月,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或x年x月x日还清。
5.利率约定。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6.签名。借款人、担保人的签名必须是完整的、准确的,多个借款人时,要逐一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盖章,担保人一定要在注明担保人处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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