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吗?
无证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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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吗?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周琦律师解答:
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等过错的情形下,不能免除交强险保险人在保险限额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但值得注意的是,赔偿范围仅限于人身损害。另外保险人可在赔偿后向侵权人行使追偿权。
交强险是为了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而设立的公益性、强制性保险,它是国家基于公共政策的需要,为了维护社会大众利益,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强制推行的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条就对交强险的目的做出了阐释: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该条的法律意义就在于使得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的损失补偿和医疗治疗,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如果让受害者这一弱势群体承担因驾驶人员过错而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这一不利的法律后果,显然与立法本意相违背。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周琦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周琦律师简介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民商事领域,有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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