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借款利率为多少就算得上是高利贷?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相关法规的约束和保护。在民间借贷中,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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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率为多少就算得上是高利贷?
北京浩天(昆明)律师事务所张磊律师解答:
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属于高利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也就是说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出现纠纷时利息要分两种情况计算:
(1)约定利率超过四倍,但当事人实际没有按约定的利率支付,或者没有支付利息,出现纠纷后,法院对超过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持,但四倍以内的部分法院是支持的。
(2)约定利率超过四倍,当事人支付以后又起诉要求对超过四倍部分予以返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的,该部分合同条款无效,按无效合同的规定,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北京浩天(昆明)律师事务所张磊律师解析:
高利贷本身属于借贷双方自愿的行为,而且存在有利于资金使用、刺激经济发展等特点,虽然国家层面出于利息管制的需要,对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的部分不予以保护,但并没有将高利贷纳入犯罪,因此也没有影响高利贷的长期存在。
在签署借贷合同之前,若是出借者希望借款人向自己支付利息,可以直接提出利息的支付请求。若是对方同意,则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借款期间需要支付的利率数额。在对此类事项作出约定的时候,需要先结合法律的规定判断当期银行同期利率,避免对利息的约定属于高利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张磊律师简介
张磊律师,曾担任云南省委、省政府涉访涉诉值班律师,现任云南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昆明市律师协会房地产、证券法律、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大理州青年联合会第七届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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