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未成年人在网络平台打赏直播是否有效?
随着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的迅猛发展,网络直播、打赏等对大家来说,并不陌生。其中,也不乏出现了未成年人大额打赏主播的行为。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在网络平台打赏直播是否有效?
海南佐宸律师事务所罗崇铭律师解答:
一、《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对网络直播进行大额打赏,要监护人同意。未经同意的,监护人可以请求网络提供服务者返还该款项。
二、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对网络主播的打赏行为,可以直接认定为无效。监护人同样可以请求网络提供服务者返还该款项。
三、《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对未成年人提出规范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络平台应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或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
海南佐宸律师事务所罗崇铭律师解析:
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条件。权利能力表明了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行为能力则表明了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为民事行为的资格。
其特征为:
(1)由国家通过法律确认和赋予,不由民事主体的主观意志决定。法律确认一个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承认他有资格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主体对其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负责的资格。只有具备这种资格的主体实施的民事行为才有效,才能对其不法行为承担责任,否则,实施的民事行为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3)民事主体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有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通过民事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权利和设定义务。民事行为能力依民事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罗崇铭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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