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哪些情况原告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提起行政诉讼时,被告方往往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而对于原告的举证责任则是比较少的。但是,现实中有没有这种情况呢?其实是有的,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会由原告申请法院调取所需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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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哪些情况原告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青海鑫辰律师事务所黄强律师解答:
与案件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青海鑫辰律师事务所黄强律师解析: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
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一)证据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拟调取证据的内容;
(三)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案件事实。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调取证据的申请,经审查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当及时决定调取;不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说明不准许调取的理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经调取未能取得相应证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人民法院需要调取的证据在异地的,可以书面委托证据所在地人民法院调取。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书后,按照委托要求及时完成调取证据工作,送交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不能完成委托内容的,应当告知委托的人民法院并说明原因。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黄强律师简介
黄强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既善于捕捉细节,又能全盘考虑。在每个案件中以高度负责,有效节约当事人成本,切实关注案件本身,以提供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和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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