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建筑工程 >> 认定合法建筑的主要条件有哪些?
合法建筑,是指依照《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前已经取得建设、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者施工后补办了相关批准证书、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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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合法建筑的主要条件有哪些?
吉林松韵律师事务所孔祥发律师解答:
在城镇规划区内,合法建筑的主要条件:
1、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在乡村规划区内,合法建筑的主要条件:
1、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吉林松韵律师事务所孔祥发律师解析:
当事人在无土地规划、准建手续的情况下,在农村土地上建造房屋,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有权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一)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二)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孔祥发律师简介
孔祥发律师,法学硕士,民革党员,法学教授,现供职于省内某大学法学院,吉林松韵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其不仅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而且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严谨的高效的工作作风,其作为律师在社会各界及同行中享有良好的声誉,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以寻求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唯一宗旨。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经济纠纷,建筑施工合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辩护,涉外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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