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强制清算主要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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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张智斌律师解答:
申请法院强制公司清算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解散事由发生,但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4、由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张智斌律师解析:
公司债权人或者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清算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同时,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以及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者股权的有关证据。公司解散后已经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债权人或者股东以其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清算的,申请人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司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严重损害其利益的相应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张智斌律师简介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民商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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