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要满足什么条件,强制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在强制清算的过程中,如果清算组发现公司存在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可追回财产的情形时,为保护债权人,应转入破产程序,那么申请公司强制清算要满足什么条件,强制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要满足什么条件,强制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陈小弟律师解答: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一、公司解散。
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
三、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四、公司未提出异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陈小弟律师解析:
依据清算发生的原因不同,公司清算可分为破产清算与解散清算,其中解散清算是公司在有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情况下因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如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算债务,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但是,出于提高清算效率,节约经济成本的考虑,在强制清算中遇到资不抵债的状态时,可以通过协定机制避免转向破产清算程序。如此也是解散清算的前提之一,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公司应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同时为了保护利益相关方,规定如出现清算义务人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或遇到拖延清算、违法清算清算障碍时,债权人及股东可以通过申请公权力介入来实施清算。
公司解散后,如清算义务人借解散逃废债务,怠于履行清算义,必然造成公司财产的日益消耗,甚至会被恶意的公司股东藏匿或者转移,导致公司财产的减损、侵蚀公司的剩余,必然侵害债权人、其他股东等利益相关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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