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的方式是怎样?
医疗事故鉴定是确定医疗事故受害人的事故等级的程序。在相关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需要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回避。
网友咨询: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的方式是怎样?
天津冠浩律师事务所李祥凤律师解答:
当事人申请回避时,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回避的方式包括:
1、专家鉴定组成员自行回避;
2、当事人申请回避。
自行回避是指专家鉴定组成员认为自己有回避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要求回避,也就是说自行回避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负有的一项重要义务。
当事人申请回避,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认为专家鉴定组成员有回避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向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出申请,要求有关人员回避,也就是说申请回避是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
天津冠浩律师事务所李祥凤律师解析: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即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则有三种途径。一个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再有是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的申请移交到医学会。第三个是由人民法院来委托。
医疗事故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如果医患任何一方,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15天内,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是由市一级的医学会来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有时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一般一个鉴定周期需要60天左右的时间。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李祥凤律师简介
南开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专职律师,具有多年企业经营管理和法务实践经历,擅长劳动纠纷、合同商事纠纷、股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企业法律顾问、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合规、诉讼及非诉业务,现为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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