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签订保险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保险合同对于我们非常重要,每个人都应当有所了解。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网友咨询:
签订保险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山西律动律师事务所安亚晶律师解答:
签订保险合同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1.关注保险责任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保费条款、保费金额条款和现金价值条款等,了解必要的保险术语,明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2.谨慎挑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设立。
3.准备投保时要检查保险营销员、代理人、经纪人的资格证书和展业证明,谨防地下保单的陷阱和诱惑。
山西律动律师事务所安亚晶律师解析: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出现纠纷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1.协商,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2.仲裁,即合同双方对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难以达成协议,根据申请,可由国家规定的仲裁机关依法作出裁决。
3.诉讼,即依法提起要求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一方为原告,而被请求的一方为被告。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应仲裁。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安亚晶律师简介
安亚晶律师,2008年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政法系,2010年正式执业,在12年执业中,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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