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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庭对欠款人不执行怎么办?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借款纠纷案子审完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借款纠纷案子审完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网友咨询:

法院执行庭对欠款人不执行怎么办?

广东敏锐律师事务所郑知心律师解答:

1、多与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

2、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如果不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法院不强制执行是合理的。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广东敏锐律师事务所郑知心律师解析: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郑知心律师简介

郑知心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2012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有丰富的公司法务及律师执业经验,擅长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典当、小额贷款等类金融业务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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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院执行庭对欠款人不执行怎么办  执行欠款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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