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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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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离婚男方需要进行补偿?
广东鼎文律师事务所姜明坤律师解答:
离婚时,男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长、照料家庭一方承担家务的种类及时长、另一方实际收入状况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成就,例如学历学位、知识产权、职业资格、专业职称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来判断离婚经济补偿的最终数额。
这个经济补偿制度确立的意义在于肯定了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目的是给予对家庭负担了较多义务的一方以物质上的补偿。在我国《民法典》出台之前,离婚经济补偿只适用于夫妻双方实行财产分别制(分别财产制)的情况,2021年起实施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已经删除了该适用要件,目前来说,离婚经济补偿也可以适用于法定财产制情形,即双方对共同财产没有做出任何约定的情形,更大范围地肯定了全职太太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因此,只需要一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承担了更多义务,且在离婚时提出,就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但要注意,该制度仅适用于双方共同生活,而不适用于双方因感情破裂分居,导致一方对抚育子女、照顾老人付出更多义务的情况。
广东鼎文律师事务所姜明坤律师解析: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但也有特殊情况,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姜明坤律师简介
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及仲裁,专注于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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