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给付迟延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有什么法律后果?
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那么,给付迟延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给付迟延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1、必须有合法债务存在。
2、履行必须是可能。履行是否可能应以履行期限到来时来确定。如果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可能履行,则为履行不能。
3、必须债务已届履行期。对于定期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则不必经过催告即可构成迟延。对于未定期债务,债务人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则构成迟延。
4、必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为履行。
5、必须无法律上的正当理由。
二、给付迟延有什么法律后果?
1、债权人可诉请强制执行;
2、债务人赔偿因迟延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3、在给付迟延后,如遇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标的物毁损,债务人须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但如债务人能证明纵然没有给付迟延,损失仍将发生的,则可免责;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其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三、受领迟延
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受领。其构成要件为:
1、须有债权存在;
2、须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
3、须债务已届履行期且债务人已履行或提出履行;
4、须债权人未受领给付,且迟延受领无正当理由。
在迟延受领的情况下,债权人应依法支付违约金,因此给债务人造成损害,则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债务人得依法自行消灭其债务,如以提存的方式消灭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给付迟延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有什么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对于债务人迟延给付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应承担的债务利息,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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