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抵押担保 >> 动产抵押是否需要登记?必须登记才生效吗?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动产是可以做抵押的,那么,动产抵押是否需要登记?必须登记才生效吗?
一、动产抵押是否需要登记?必须登记才生效吗?
动产抵押需要登记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除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动产外,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也即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动产抵押标的物的范围有哪些?
1、飞机,船舶以及汽车等等这类的比较特殊的动产。这种类型的动产的特殊性是在于他的权属的一个具体的状态以及登记来确定的,以及还必须要进行过户的登记。所以,也有着许许多多的人把这类不动产来称作为注册不动产。对于像这类的动产的,强制登记是国家对于那些流动性比较强,而且价值也比较大的动产来进行的行政上的管理的需要。对于其自可象不可动产那样可以通过登记来实现抵押的公示的一种效果。
2、企业的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等等。那像这类的动产是企业或者是农人的生产所必须具备的,只可以设计抵押之的这么一种担保方式。因此,有些人就觉得,对于这一类的动产应该分别来设立一个专门的登记制度以及登记的机关。或者也应该说,对于这种动产来进行一个专门的抵押登记,并且规定第三人的一个查询方面的一个义务。这样比较方便由第三人来进行掌握。
3、企业的产品以及材料等等的这类动产。这一类的动产相对来说的话,流动性会比较大,所以,如果允许抵押设立的话,显然是不太有利的,于是,对于这类的动产的抵押权人以及第三人的一个利益的保护。从而采取了一个登记的制度,以及规定了第三人的一个查询的义务。又势必也会影响到交易的一个正常的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上就是“动产抵押是否需要登记?必须登记才生效吗?”的相关内容,除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动产外,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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