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以土地入股公司的,是否需要变更所有权人?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那么,以土地入股公司的,是否需要变更所有权人?
一、以土地入股公司的,是否需要变更所有权人?
需要变更,土地投资入股产权肯定是发生改变的,所以需要变更,而且还应该需要缴纳相关税费。据了解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二、进行土地使用权评估,需要的文件有哪些?
1、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土地平面位置图,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无形资产出资验证清单。要求填写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符合合同,协议,章程,由企业签名或验收签章,获得各投资者认同,并在清单上签名。
3、无形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知识产权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非专利技术鉴定技术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但在验资时尚未办妥的,填写出资财产移交表,由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者签署,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妥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合同,协议,章程中有规定的,应与合同,协议,章程相符:“接收方签章”栏,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满足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和出资各方对评估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5、一般无形资产出资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6、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提供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就是“以土地入股公司的,是否需要变更所有权人?”的相关内容,以土地入股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应当将土地使用权转移到公司名下,这样才算完成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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