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私自挪用经费,如何进行处罚?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私自挪用经费,如何进行处罚?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年08月24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私自挪用经费,由设立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责令退还或者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国家对这一部分会给予一定的经费,那么,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私自挪用经费,如何进行处罚?

一、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私自挪用经费,如何进行处罚?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私自挪用经费,由设立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责令退还或者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骗取法律援助将会承担什么后果?

骗取法律援助会对个人征信记录有所影响,导致个人征信记录受损,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受援人通过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法律援助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并可以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违法行为记入全市个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而如果相关单位没有按规定出具困难证明,或者提供了虚假证明,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私自挪用经费,如何进行处罚?”的相关内容,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私自挪用经费,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私自挪用经费如何处罚  法律援助  法律顾问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私自挪用经费如何处罚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6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