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法律援助的律师能不能拒绝辩护?哪些情况可以拒绝?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有关部门会给其指派律师,但是有时候有些律师也不愿意接受这个案子,那么,法律援助的律师能不能拒绝辩护呢?有哪些情况可以拒绝?
一、法律援助的律师能不能拒绝辩护?哪些情况可以拒绝?
律师无正当理由是不能拒接的,如果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或者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二、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哪些服务?
(一)法律咨询;
(二)代拟法律文书;
(三)刑事辩护与代理;
(四)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
(五)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六)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三、刑事诉讼有哪些情形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三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或者怠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二)擅自终止提供法律援助;
(三)收取受援人财物;
(四)泄露法律援助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援助的律师能不能拒绝辩护?哪些情况可以拒绝?”的相关内容,一般情况下,没有正当理由的,律师接受委托之后,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否则可能就要面临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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