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发生交通事故,哪些情形保险公司可以行使追偿权?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是有追偿的权利的。保险公司基于法定赔偿义务而产生的追偿权,其追偿对象应当是实际侵权人,即侵权行为的侵权人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赔偿义务人。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哪些情形保险公司可以行使追偿权?
一、发生交通事故,哪些情形保险公司可以行使追偿权?
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的实体权利,因此受害人享有相应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追偿权必不可少的条件;
2、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已实际赔付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给受害人后才发生转移,保险追偿权的权利主体是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是保险公司取得追偿权的前提,如果保险公司尚未支付保险金,则不得享有追偿权;
3、仅限于法定的三种情形,即: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4、追偿权的金额以实际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保险公司只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行使受害人对侵权人追偿的权利,即保险公司的保险追偿权仅限于保险赔偿金额。
二、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渠道:
1、保险公司直接向侵权人主张追偿;
2、通过人民法院起诉。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哪些情形保险公司可以行使追偿权?”的相关内容,保险公司主张追偿权的前提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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