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街边遇到混混酒后挑衅,男子一敌三将混混打成轻伤,是否构成犯罪
如果是对方先动手的,要考虑你方受到危险的程度,如果对方只是推了你一下,你还手把人打成轻伤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但是,对方酒后闹事,惹是生非,其行为属寻衅滋事,有可能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网友咨询:
街边遇到混混酒后挑衅,男子一敌三将混混打成轻伤,是否构成犯罪?
黑龙江晓是律师事务所王超律师解答:
酒后寻衅滋事被打了的话对方也有可能是需要担责的,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法律上也有可能判定对方属于正当防卫,所以还是要看寻衅滋事的当事人被打的程度来决定的,如果已经构成了轻伤或者重伤,那男子明显属于防卫过当。但这种事情,双方都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五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五、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分有限正当防卫与无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黑龙江晓是律师事务所王超律师解析:
如果是对方先动手的,要考虑你方受到危险的程度,如果对方只是推了你一下,你还手把人打成轻伤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但是,对方酒后闹事,惹是生非,其行为属寻衅滋事,有可能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王超律师简介
法学硕士学历,擅长,刑事,民事等案件,合伙人律师,从业经验丰富,特别对保险,民事纠纷,有过深入研究服务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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