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的哪些要件?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那么,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的哪些要件?
一、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的哪些要件?
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的的要件如下:
1、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的;
2、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这也是期限区别与条件的主要特点;
3、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
在附期限生效的合同中,期限作为合同的附款,必须是将来事实,确定发生的事实和合法的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以及不法事实,均不能被设定为期限。
期限的特征:
1、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2、期限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3、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
二、附期限合同生效终止期限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
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
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如“合同成立之日起X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以上就是“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的哪些要件?”的相关内容,附期限的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指明一定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或消失的前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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