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抵押担保 >> 跟对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是未办理抵押登记有效吗?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那么,跟对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是未办理抵押登记有效吗?
一、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是未办理抵押登记有效吗?
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合同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抵押权,如果没有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
未办理抵押登记时债权人的请求权类型,按照区分原则,在抵押合同有效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债权人享有两种请求权。
1、登记请求权,即登记权利人针对登记义务人,请求协助办理抵押登记的权利;
2、要求抵押人承担抵押合同担保义务的权利。
在抵押合同有效前提下,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协助办理抵押登记,设立抵押权,就抵押物取得优先受偿权,也可以通过行使抵押合同上的担保权来保障其债权的实现。抵押人与债权人基于抵押合同所创设的担保权利在性质上属于债权。
二、房屋抵押登记的材料需要哪些?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以上就是“跟对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是未办理抵押登记有效吗?”的相关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方可生效。如房产、土地等做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注意,不同的抵押物对登记部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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