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撤销赠与合同后,受赠人能不能要求赔偿?
签订了赠与合同后又反悔的情况并不少见,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那么,撤销赠与合同后,受赠人能不能要求赔偿呢?
一、撤销赠与合同后,受赠人能不能要求赔偿?
赠与合同被撤销后,受赠人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赠与合同是无偿的,赠与人依法撤销赠与合同,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正当合法,若受赠人因此遭受到损失,赠与人亦无须赔偿。但受赠人为了接受赠与财产所做的一些必备工作,或者支出的必须费用,应当由赠与人予以补偿,即无过错受赠人的实际损失应由赠与人来承担。
二、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1、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
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该赠与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行为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述规定。
2、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
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赠与的撤销中,赠与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赠与人之外的人的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撤销赠与。此种情形的撤销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4、对未履行部分赠与义务的免除: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5、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撤销赠与合同后,受赠人能不能要求赔偿?”的相关内容,赠与合同被撤销后,受赠人为了接受赠与财产所做的一些必备工作,或者支出的必须费用,应当由赠与人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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