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一般是男性强迫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如果构成了强奸罪的话,一般可以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要根据情节的轻重来进行处罚,那么如果是女性强迫男性发生关系是否会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一般是男性强迫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如果构成了强奸罪的话,一般可以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要根据情节的轻重来进行处罚,那么如果是女性强迫男性发生关系是否会构成强奸罪?
目前还没有规定这样的情况构成强奸罪。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是强奸罪。 犯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犯强奸罪有刑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妇女协助他人实施强奸犯罪的,也构成强奸罪。妇女强迫男性发生性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
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二、能认定强奸罪的情形有什么?
(1)有些幼女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幼女,主动要求或在幼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
(2)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是强奸的,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3)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且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方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也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4)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夫妻间也会发生一些强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