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并购与收购之间有什么联系,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1、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简称。兼并一般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
2、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网友询问:
并购与收购之间有什么联系,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兼并 ,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收购 :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江苏常武律师事务所徐科峰律师解析:
并购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分别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这三种类型分别是根据所并购的产业结构来进行划分,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在生产和销售相同的范围内的并购行为称为横向并购。企业可以通过横向并购来获取自己不具备的优质资产、削减成本、扩大市场份额、这是一种进入新的市场领域的快捷方式;处于同类产品的不同产业线阶段之间的企业并购称之为纵向并购,这类并购方式有助于减少市场风险,节省交易费用等;不同产业种类之间的企业并购行为称为混合并购,混合并购的优点相对来说较多,他有助于降低经营风险,企业进入新的经营领域也较方便,同时也增加了进行新行业的成功率,这有助于企业实行战略转移与其技术战略,并且能在市场流动中优化资源配置。
收购的方式
收购的方式又分为三种,分别为公开收购、杠杆收购、协议收购等。
1、公开收购是指要约收购人以溢价收购某公司,向该公司发出收购要约,该要约人可以是公司原股东或其他公司法人;
2、杠杆收购又称为融资收购,是指透过目标公司的大量举债来向股东购买公司股权的收购方式。这种收购实质上是一种投机活动,它使目标公司由低负债变成一家高负债公司,对其资本结构影响巨大,有些意图通过买卖公司股权来获利的收购者会乐意选择这种方式,来达到所谓的杠杠效果。
3、协议收购是指投资者在第三方市场与目标公司协议转让股份的数量与价格一致,来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目的的行为。这种收购的优点在对于承受能力有限的二级市场带来的冲击影响较小,但是在信息披露与交易公正公平方面有较大的不足,不利于国家有关部门监管,不利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徐科峰律师简介
徐科峰律师,1981年生,江苏常武律师事务所,毕业于南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后就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擅长公司法、合同法、保险法、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现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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