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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要约收购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要约收购期限是多长时间?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二、要约收购的程序有哪些?
(1)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2)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六十七条,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以上就是“要约收购期限是多长时间?”的相关内容,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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