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丈夫偷偷为小三买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在如今这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小三这名词早就是大家耳熟的故事,那么,如果老公给小三买了房子,这房子是属于老公和老婆的共有财产,还是属于小三的个人财产呢?
网友询问:
偷偷为小三买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购买的房产、设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轨者给小三购买的房产是对夫妻另一方财产的侵占。可以追回。
丈夫在婚内为“小三”买房 房产证写的小三名字,这是因为丈夫给小三买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大额的财产是需要双方共同达成一致来支出的,丈夫偷偷地用夫妻共同财产买了房子,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违反了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完全可以要回房子,追回款项。
除此之外,法院判决无法追回房屋,也可以起诉小三要求其偿还购房款。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甘肃昭伦律师事务所王慧芳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外,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处理决定需双方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任何一方无权非因共同生活需要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未经配偶的同意,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购房的,该行为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此外,丈夫与第三者的不正当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和婚姻伦理道德,具有不正当性,因此,丈夫赠与第三者财物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第三者应该返还相应钱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在知道配偶赠与“小三”财物的次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起诉时距离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王慧芳律师简介
王慧芳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律专业,2015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以来始终秉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的执业理念,执业领域;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建筑施工、婚姻继承、工伤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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