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妻子怀孕,丈夫打赏女主播百万,妻子怒告法庭求返还
妻子怀孕期间,丈夫迷上了网络女主播,一年内竟打赏100多万元,后来还发现丈夫和女主播经常出双入对,于是赵女士愤而将女主播及其平台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打赏费用。那么,妻子可以要求直播平台返还吗?
在该事件中,丈夫与直播平台之间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其在平台内充值打赏属于消费行为,并非赠与。丈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多次充值、打赏,平台难以察觉其侵害他人财产权的可能,亦无义务审查用户的婚姻状况并取得其配偶同意。因此很难认定直播平台对丈夫所处分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知情的或存在恶意的。所以,妻子能否要求返还丈夫花费的打赏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直播平台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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