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丈夫2年转异性10万,全职太太起诉要回!
刘女士与丈夫结婚后,长期在家照顾家庭。她得知丈夫在2年间多次向一女子转账,累计达10万余元后,要求该女子还钱遭拒绝,便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该女子与刘女士丈夫交往过程中,尤其特殊节日期,频繁转账520、5200、1314等有特殊含义的款项,认定双方已突破正常交往范围,判决该女子全额返还所得款项。
根据《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的男子给第三者的转账属于和刘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男子将其赠与第三者,违反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是需要谴责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第三者明知该男子有家室仍与其保持不当关系,同时接受男方的财物,有悖公序良俗,所取得的利益为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所以,法院最终判决第三者全额返还所得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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