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奇葩!男子招嫖不满意报警维权反被拘
近日,浙江金华34 岁男子叶某报警称,被女网友黄某骗了。经查,叶某向45岁卖淫女黄某支付了包夜的费用,半夜黄某借口离开一夜未回,叶某感觉吃亏遂报警讨公道。原来,黄某当晚还和另一名男子金某发生交易。最终,男子叶某和金某因嫖娼被依法行拘10日,女子黄某因卖淫被行拘12日并追缴违法所得1100元。
首先,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该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下好了,本案中三人都因为卖淫嫖娼被行政拘留,而男子叶某也成功登上了热搜第一,所有人都自己他嫖娼然后报警把自己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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